中新社香港5月12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关于任命现职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荐,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据特区政府新闻处当日公布的资料,林文瀚1961年8月在香港出生,曾就读于香港大学,1984年在香港获得大律师资格,1985?起在香港私人执业,直至2001?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他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2012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201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林郑月娥表示,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关于任命林文瀚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推荐。林文瀚主理上诉案件,能力全面;在处理各类民事案件,特别是公法和宪法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堪称*。她并指出,林文瀚撰写的判词理据清晰透彻,中肯持平,经常辑录于各种法律汇报,并在聆讯的论述及法庭的判词当中广受引用。在督导优化司法工作的改革方面,林文瀚亦极富经验,将会对终审法院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香港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特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根据香港法例《香港终审法院条例》,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五名法官组成,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及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完)
【编辑:何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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